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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注册公司可以是自己的住宅吗?

发布日期:2020-04-27浏览次数:

      如今,在中山注册公司的创业者越来越多。而对于这些创业者来说,注册公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注册地址往往成为令其头疼的问题之一。那么中山注册公司可以是自己的住宅吗?下面本文将对这一问题进行具体回答!

  事实上,自己的住宅能否作为公司注册地址,需根据住宅的性质来进行判断。一般来说,如果创业者自有住宅属于商住两用性质。那么通常可以用于注册公司。不过,使用该类房屋作为注册地址,除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外,还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住所登记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一、这些材料主要包含:

  (1)《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2)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3)在《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上加盖居委会公章(并由房主在房产证复印件上签字)。只要满足上述这些条件,自有住宅才可以用于公司注册。另外,对于住宅性质属于民用住宅的,一般不可以用于注册公司。

  二、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获取注册地址:

  1、租赁办公楼或写字楼。此类注册地址是最适合用于公司注册的。不过,创业者在注册前,还需提前确定该地址是否已被注册,并注意与房屋所有者签订正式租赁协议。此外,该类注册地址一般租金较高,因此还需创业人员做好资金方面的准备。

  2、使用虚拟注册地址。虚拟注册地址是只能用于注册公司,但不能用于实际办公的地址。这类地址一般是由第三方代理公司提供。通常情况下,这类注册地址相较于租赁办公楼或写字楼来说,费用较低,且通常为一次性收费,所以可有效减轻创业初期的资金负担。

  以上是对中山注册公司能否使用自己的住宅这一问题的具体解答。当前创业者对注册公司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和高晟财税客服为您详细解答!高晟财税为各国各类企业提供工商代理、财税审计、商标专利、海外/中国香港公司服务、签证服务、企业商业综合服务等一站式商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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