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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分公司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发布日期:2020-04-29浏览次数:

       分公司是指在企业的一个分支,财务,人事和由公司其他司法管辖区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所属总公司分公司,在法律上,没有经济上的独立,不是一个法人,只是作为公司的一个子公司。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承担对公司的债务资产分支。下面本文为大家介绍注册分公司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分支机构登记条件的标准:

  1、公司在外国设立的子公司,在设立分公司前,必须先有股东会决议或者公司总部董事会决议。

  2、分支机构不设法定代表人,但应当设立分支机构负责人;

  3、分支机构必须有固定的、公告的办公空间,不得将住所用作分支机构的登记地址;

  4、独立会计分支机构必须配备会计人员,或者委托代理会计公司办理财税工作;

  5、分公司名称规定:分支机构的名称必须有公司总部的名称,其次是域名或者号码;

  二、提前准备分公司注册所需材料;

  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企业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登记材料分为工商登记所需材料和工商登记材料。

  1、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名申请开设分公司的;

  2、企业章程规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公司公章印章;

  3、确定作业现场的申请;

  4、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用通知书和身份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6、属于法律、法规、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办公厅的分支机构业务范围内有新的项目,在备案前需要许可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工商登记材料包括:

  1、由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设立劳动分工申请书(加盖公司印章);

  2、由企业签名的指定代表人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书副本(加盖公司印章)和指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确认分公司营业场所的申请;

  5、企业出具的分支机构负责人委任书和身份证明副本;

  6、在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内,有属于国务院办公厅法律、法规、行政法规或者决定的事项,在备案前必须经过批准,并提交有关的许可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副本。

  三、批准分公司名称;

  一般情况下,企业需要预先准备分公司的名称,到工商局进行企业名称检查,如果企业名称通过审批,就可以得到“企业名称预批准通知书”。

  .工商局提交文件;

  分支企业名称经审批后,委托代理人可以携带预先为分公司登记准备的申请登记材料,到工商局现场报送文件。现在,区域工商局的一部分可以在网上提交,因此,选择这种方法进行分支登记材料的提交,委托代理只需等待网上材料的审批,将最终版本的分公司登记材料现场提交工商局进行提交。

  四、取得公司营业执照;

  分支机构登记材料经审批后,委托代理人可以按照约定的时间向工商局领取分支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此后,委托代理人还需要将相关资料直接送到派出所的具体地址,以进行公章的刻录。此时,分公司注册完成。

  以上就是有关注册分公司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相信通过以上内容可以帮助更好的进行注册公司,如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高晟财税客服为您详细解答!高晟财税为各国各类企业提供工商代理、财税审计、商标专利、海外/中国香港公司服务、签证服务、企业商业综合服务等一站式商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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